平青字[2013]5号
共青团各县(市、区)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继承“五四”传统,大力选树我市先进团组织和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立足本岗、艰苦创业、积极学习、锐意进取,促进我市“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前后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1、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30个。
2、平顶山市五好团支部50个。
3、平顶山市模范团干部30人、平顶山市优秀团员60人。
二、推荐条件及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按照“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的标准,在组织健全、工作活跃、成绩突出的基层团委中产生。五好团支部按照“班子建设好、制度规范好、队伍教育管理好、主题活动好、作用发挥好”条件进行申报。
2、推荐“五四红旗团委”,由一级机构团委从获得本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单位中选拔,向团市委推荐,经团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五好团支部”由一级机构团组织按照条件,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确定推荐对象,上报团市委,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附1000—2000字申报材料一份。
3、模范团干部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的专职团干部中产生。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单位根据名额采取自下而上,召开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委会层层推荐,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评选,各一级机构团组织根据评选结果,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附主要表现、事迹材料一份(800—1500字)。团市委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表彰对象。
4、以上推荐材料及平顶山市2012年度“五四”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务必于2013年4月16日前上报团市委组织部(汇总表附电子版发送到pdstwzzb@126.com邮箱),逾期不报,名额作废。
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征求党、团组织意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附:1、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平顶山市五好团支部推荐表
3、平顶山市模范团干部推荐表#p#分页标题#e#
4、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5、平顶山市2012年度“五四”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