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青联字【2013】10号
各县(市、区)团委、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七大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的精神面貌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精神品格,激励广大少先队员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感召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热衷少先队事业,落实好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教育局、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少工委决定评选2013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贡献奖”、“优秀少先队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申报人选和集体要注重日常表现和事迹的感召力,选出真实、可学的榜样,特别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体现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
(一)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6-14周岁(1999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年儿童。
2.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华民族,对党有朴素感情,能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从小树立报国梦,并体现在学习和生活中。
3.爱学习,有科学梦,努力学习,追求科学,勤于思考,兴趣广泛,特长突出。
4.爱劳动,有创造梦,勤于动手,乐于创造,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5.诚实,有爱心,乐观向上,关心集体,孝老爱亲,乐于助人,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节俭意识,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二)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 经团组织选派或聘请的市级以下少先队总辅导员、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参加过市级以上少工委牵头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班,根据以往参加培训记录,作为参评资格,工作成绩突出的,均可参加评选。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
3.少先队辅导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学习和运用少先队学科理论进行信仰启蒙教育,用中国梦激发孩子们心中的理想梦,帮助他们树立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等人生追求,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等方面,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比较突出。#p#分页标题#e#
4.志愿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少先队活动,特别是在为学校少先队组织争取资源、拓展少先队实践体验途径、丰富少先队教育手段载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平青联字[2008]17号)文件规定,当选为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享受同级优秀教师待遇。
(三)平顶山市少先队工作贡献奖
1.贡献奖的表彰对象为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教育部门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或社会爱心人士。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依法治校,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在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所管理的学校已形成特色且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
5.关心少先队工作发展,为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培养提供便利条件。
(四)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少先队工作和活动活跃、有特色,在当地影响大,是少先队员共同形成梦想、携手进步的温暖集体。
(2)积极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认真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程落实情况较好。并且向少先队活动课程网络平台上上传的信息数达到一定数量。
(3)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
(4)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素质,能够探索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
(5)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利用率高。
2.少先队中队
(1)能保证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程,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有意思的中队活动。
(2)队组织有凝聚力,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共建团结友爱的集体,帮助队员共同形成梦想、携手进步。
(3)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
二、组织领导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少工委组成评选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校部)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p#分页标题#e#
三、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发现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树立新时期我市少先队员的新形象,提升少先队工作者素质,开创少先队工作新局面。
2.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3.规范程序,及时上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申报材料。推荐人选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后),一式三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7寸彩色生活照片1张;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左右、一式三份);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仿宋体,正文之后由本人签字,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县(市、区)团委和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少工委审核盖章。
各单位将上述文字材料用Word格式保存,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于2013年9月20日前上报团市委学校部,逾期不予评选。
联系电话:2666812
联 系 人:蔡淑锦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大楼409室
电子邮箱:pdstwxxb @126.com
附:
1.2013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贡献奖、优秀少先队集体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表
3.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4.平顶山市少先队工作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5.平顶山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教育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少工委
2013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