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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平青联字〔2013〕14号

      中学共青团是全团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青少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共青团在思想引导和工作有效覆盖上的两个不足,充分发挥团组织在中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巩固中学团建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豫发〔2008〕20号)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豫组〔2008〕42号)文件精神,现就创新中学共青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工作思路,构建“团队一体化”分层教育体系
      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中学生的生理、心理、行为特征和成才规律,要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思想品德教育为支撑,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按照“系统规划、有效衔接、分层实施”的要求,循序渐进分层有效地开展,不断增强中学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初中阶段,以“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为主题,开展少先队教育、团前教育、14岁迈入青春门、“祖国在我心中”等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初中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形成孝敬父母、尊敬老师、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行为准则和良好品质。高中阶段以“扬起理想风帆,承担社会责任”为主题,开展16岁“公民意识”教育和18岁“成人仪式教育”等活动,引导高中生树立远大志向,学会规划人生,增强公民意识,承担社会责任,提高道德认知度和行为约束力。针对中学生广泛开展以伦理、生理、心理为主要内容的“三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创新活动载体,掀起“爱团、爱党、爱国”主题教育活动热潮
      在每年“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节庆日前后广泛开展以“爱团、爱党、爱国”为主要内容的“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升国旗、唱国(团)歌、学党(团)史、集体入党(团)宣誓仪式,举办专题征文、演讲比赛、座谈讨论、图片宣传、主题团(队)日活动和红色经典传唱等活动,培育中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共青团的深厚情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激励中学生把“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转化为热爱家乡、热爱大自然、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实际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以参观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参加一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回报父母、长辈做一件实事、学习一项生产生活技能或自理自护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中学生在实践中加深理性认识,做到知行合一。深入挖掘中学生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典型,坚持每年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评选表彰活动,用学生身边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p#分页标题#e#
      三、创新运作手段,深化“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建立学生、老师以及家长全员参与的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体系,创新项目运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使中学生在家成为好孩子、在学校成为好学生、在社会上成为好公民。开展人生规划教育,引导中学生设计自我发展的人生规划,学会制定学习、生活和个性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激发学习动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发挥文化育人功能,针对中学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创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和文化环境,帮助中学生提高文明素质、人文素养、审美情趣和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四、创新服务领域,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维权网络,实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开展中学生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中学生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大力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建立健全中学生心理问题预警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别关注中学生早恋、自杀、暴力倾向、升学压力等问题,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成长中的思想困惑和行为迷茫,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中学生戒除网瘾行动,引导中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上网习惯。开展困难中学生帮扶“手拉手”活动,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
      五、创新发展渠道,壮大中学生团员队伍
      要不断发展壮大中学生团员队伍,加大在初一、初二发展团员的比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受名额限制,努力扩大中学阶段团员覆盖率。在加强团校培训和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对于思想道德品质好、爱党、爱国、爱家乡和努力学习,但不够年龄的中学生,可以确定为预备团员或入团积极分子。符合入团条件的,通过学生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团委审批等程序,即可发展入团。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优秀少先队员,要优先发展入团。积极探索实行入团公示制度,激发广大中学生踊跃向团组织靠拢的热情,增强中学生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六、创新选拔机制,加强中学团干部队伍建设
      把中学团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要选好配强中学团的干部,通过换届和个别调整,注重选拔30岁以下的学校年轻干部或优秀青年人才担任中学团委书记。初级中学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团的工作负责人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学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完全中学应至少配备2人(含2人)以上的专职团干部,鼓励有条件的中学聘请校内青年教师或工作有所成就的校友担任辅导员(副班主任),充分发挥辅导员(副班主任)在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作用。学校党委(党总支)选拔任用中学团委正、副书记,一般应按学校中层部门正、副职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应提名为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候选人,是党员而未进入同级党委的,按照党章规定,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和常委会的会议。要保证团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的工作,团组织负责人任课时数应不超过其他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一半。团组织负责人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年限计入教龄,在入党、评优和晋职时,应将其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实绩和政治业务水平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与其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p#分页标题#e#
      七、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对中学团干部的协管力度
      中学团委书记的管理,以学校党委(党总支)为主,上级团组织协助管理。凡通过团代会换届选举的中学团委书记,要严格履行有关程序。选举前,其候选人必须经上一级团委审批,选举结果应及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待上一级团委批复后,由学校党委(党总支)发文公布。团委(总支)书记的任免调动,应征求上一级团组织的意见,由学校报上一级团组织备案,做到随调随补。在团内受到表彰的中学团的干部,应享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的同等待遇。各级团委要把对中学团组织的工作考核作为协管工作的中心环节,建立和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党组织,为党组织考察、使用团干部提供依据。
      八、创新培养机制,加强中学团干部教育培训和转岗输送工作
      学校党委(党总支)要把团干部的培训纳入学校干部教师培训规划,组织团干部到上一级党校、上级团校和普通高校进行理论培训和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中学团干部的理论业务素质。要切实加强中学团干部的培训力度,新任中学团干部一般应经过团市委或团县(市、区)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学校要为团干部培训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经费。积极尝试建立重点中学团委书记到省内普通高校团委挂职锻炼制度。中学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任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把到(超)龄的团干部转岗纳入党的干部管理之中,根据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给予妥善安排,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团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或重点培养。
  九、创新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中学共青团组织网络
  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健全和完善党建带团建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向党组织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形成党建带团建的长效机制。在校学生人数超过3000人(或校区在2个以上)的中学,可设立年级团总支或分团委,同时注重加强教工团支部工作。要高度重视民办中学团的建设,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把建立共青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考核民办中学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青年组织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支持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健全组织体系,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同青少年的广泛联系。要建立完善中学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体制,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应归属校团委直接指导和管理。要切实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力争从2014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城市中学的团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中学的团校覆盖率达到80%以上。高级中学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党总支)做好业余党校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团员进入业余党校学习,做好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吸收中学生加入党的组织,必须经过共青团组织的推荐,学校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建议,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因年龄、培养时间等客观原因无法发展的,要把在党校学习的相关材料随学生档案一并转入高一级学校或其工作单位,做好推优工作的衔接。#p#分页标题#e#
  十、创新领导方式,加强对中学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76号),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从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条件创造、工作指导四个方面带动中学团的建设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学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整体工作之中进行安排,把对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把中学共青团工作作为评估考核中学党政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联系共青团工作。各中学党组织要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共青团工作,积极帮助团组织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有一名校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共青团工作的开展,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学校共青团组织机构随意撤消、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已经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的,应尽快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要保证团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保障其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安排每周举行一次团队活动课的时间,把团队活动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课程计划,不得随意挤占、挪用。要认真落实团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各中学团组织的日常工作经费要根据在校生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拨给,保证团的工作正常开展。
此意见适用于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