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青联字〔2014〕3号
团县(市、区)委、少工委,市教育局团委:
李美佳,女,13岁,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系平顶山市郏县迎宾街小学学生。近日,她在车祸即将发生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勇救两名儿童于危难之际,而自己却身受重伤的感人事迹传遍鹰城大地。
李美佳在危险来临之际,心怀他人,英勇无畏,勇于担当,挺身而出,用单薄的身躯救他人于危难之中,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展示了当代鹰城少年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少工委决定:授予李美佳同学平顶山市“舍己救人好少年”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广大少先队员和青少年积极向李美佳学习,学习她关爱生命、无私无畏的崇高精神;学习她乐于助人、勇于担当的高尚品质,大力弘扬人间正气,勇做时代先锋。
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向李美佳学习活动,引导全市少先队员和青少年学习李美佳同学的优秀品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正气,引领社会新风尚,用高尚的道德行为推动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少工委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