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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开展平顶山市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实施意见

平青联字〔2014〕7号

 

各县(市、区)团委、残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7号)要求,积极动员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助残志愿服务,为实现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贡献力量。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实施平顶山市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以下简称“阳光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残疾青少年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坚持把“阳光行动”作为共青团履行基本职能、体现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针对残疾青少年在学习、生活、就业、情感等需求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动员广大青少年、社会公众和青年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努力为残疾青少年提供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加强新格局下志愿服务品牌建设,使“阳光行动”成为服务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二、主题口号
  心手相牵 共享阳光
  三、服务对象
  以残疾青少年、见义勇为致残青年英雄为主要对象,并尽力帮助其他残疾人及其家庭。
  四、服务内容
  广泛动员各级共青团、残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扶贫基地、特教学校、基层残协、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围绕以下五方面内容开展志愿助残工作。
  1.日常照料。开展生活照料、看护陪伴、邻里互助、心理疏导、励志分享、出行便利、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导医、导购、交通等行业助残服务,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
  2.就业支持。开展就业知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用工和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创业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手续办理等志愿服务。
  3.支教助学。开展送教上门、培智教育、残疾人扫盲、扶残助学志愿服务,为普通学校中的残疾学生和不能到学校接受正常教育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以及残疾人家庭中辍学或在读子女等提供帮助。
  4.文体活动。开展陪伴残疾人读书、看电影、送文化进社区、残疾人特殊艺术辅导、感受自然、残疾人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帮助、支持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p#分页标题#e#
  5.爱心捐赠。动员社会公众、企业、机构等捐款捐物,主要用于现有基础上的志愿助残服务站点(重点在农村)建设,帮助特别困难的残疾青少年等。
  各地在重点做好以上志愿服务外,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其他相关内容的助残志愿服务工作。
  五、运行机制
  充分遵循志愿者和残疾人工作规律,做好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等制度设计,逐步形成队伍、内容、阵地、管理等相互协调的志愿助残工作机制。
  1.服务机制。坚持“团队帮扶+结对接力”的项目实施模式,广泛动员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等领域的青年和社会公众,组建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与相对固定的区域(社区、村庄、学校等)内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等残疾人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结成对子;针对残疾人家庭和常年在家的残疾人,以“团队+残疾人家庭”、“志愿者+残疾人”等服务方式,开展结对接力服务。
  2.组织机制。坚持党政支持、团组织和残联指导、领袖型志愿者(社工、志愿助残阳光使者、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等)带头、志愿者积极参与的组织模式。由基层团组织和残联及时发布志愿助残计划和残疾人需求信息,指导领袖型志愿者(社工、志愿助残阳光使者、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等)带领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做好团队管理、加强宣传联络、整合社会资源,抓好基层志愿助残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指导基层志愿者团队做好项目推广等工作。
  3.考核机制。坚持分层管理、分级考核,对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基层志愿助残工作,开展分层分级目标管理考核。对志愿者、志愿者团队、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助残的组织机构进行综合评估、考核激励。团市委、市残联对各地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参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优秀集体、项目奖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志愿助残工作的分类指导和考核,协调团内外资源进行专项支持。
  六、实施阶段及目标
  通过4至5年时间,使“阳光行动”全面覆盖见义勇为致残青年英雄、城镇残疾青少年,惠及农村残疾青少年,并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机制,成为服务实、可持续、影响广、作用大的品牌项目。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4年)
  1.摸清底数,制定计划(6月中旬)。扎实开展现有残疾青少年摸底工作,基本摸清各地35周岁以下残疾青少年基本情况、变化情况,汇总建立本地残疾青少年信息库;通过实地走访,掌握各地残疾青少年集中的特教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基本情况,掌握现有的社区活动中心、就业培训基地、扶贫基地等助残服务阵地的基本情况;通过发放心愿卡、调查问卷等方式,分析、掌握各地残疾青少年面临主要困难和具体帮扶需求,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梳理,设计服务项目,制定包括计划结对数量、参与活动的残疾青少年数量和青年志愿者数量、活动方式、宣传计划等内容的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团委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团市委志工部。#p#分页标题#e#
  2.集中力量,全面启动(6月底前)。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集中部署工作。通过召开推进会、启动仪式、志愿助残主题活动等方式,实现对各级共青团、残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普遍动员,及时启动助残志愿者招募工作,初步组建一支统一领导、来源广泛的助残青年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形成宣传声势,掀起活动热潮。
  3.创新载体,持续推进(7月-11月)。围绕内容、阵地、项目、平台、骨干“五位一体”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日常服务与节点服务相结合,集中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掀起助残服务高潮。广泛开展对残疾青少年的结对工作,2014年底实现见义勇为致残青年英雄结对率达到100%,城镇残疾青少年结对率达到50%以上,有序开展农村残疾青少年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一批助残志愿服务示范站(点)和服务阵地。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政府采购、结对帮扶、项目共建、公益捐助等多种形式,为助残工作提供支持,推动建立“阳光行动”专项志愿服务基金。发挥各地青联、青企协等组织和青年文明号集体的作用,建立各类助残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并做好志愿者相关保障工作。
  4.总结交流,深化实施(12月底前)。团市委、市残联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工作成效,推广各地成功经验,进一步研究深化实施意见,并表彰一批全市助残优秀单位和个人,扩大“阳光行动”的影响力。
  (二)深入推动阶段(2015至2016年)。
  2015年底实现基层团组织(志愿者团队)和志愿者对城镇残疾青少年的结对率达到80%;2016年底实现城镇残疾青少年结对全覆盖,有序推进农村残疾青少年志愿服务工作。探索、完善和深化志愿服务内容,推广先进志愿服务模式、经验,使志愿服务更为务实、有效。积极推行志愿助残工作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示范引领等多种方式,促进更多基层“点”上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在全市“面”上落地、发展。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及以后)。
  2017年底,在实现见义勇为致残青年英雄、城镇残疾青少年结对100%和绝大部分农村残疾青少年结对服务的基础上,有序扩大对其他残疾人群体的结对帮扶。深化“阳光行动”内容、阵地、项目、平台、骨干等建设,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运行机制。志愿者服务保障基本形成,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服务项目门类齐全,使“阳光行动”成为社会知名志愿服务品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阳光行动”是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共青团、残联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广泛持续深入开展的全团重点工作项目,是与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相衔接的社会助残工作体系的重要补充。各级共青团、残联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集中力量,深入推进。团市委、市残联成立平顶山市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市委和市残联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团市委、市残联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工作推动和各项任务落实。县(市、区)级团委和残联负责“阳光行动”的实施工作,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p#分页标题#e#
  2.完善政策,强化保障。积极争取文明办、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支持,将志愿助残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范畴。涉及就业支持的志愿助残工作,应列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范围。各地共青团、残联要积极整合本系统内项目资金等资源,用于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期间的保险、交通、培训等工作;加强表彰激励,把志愿助残工作典型纳入我省优秀志愿者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和全省自强与助残等表彰范畴,并积极向团省委、省残联以及团中央和中国残联推荐。市、县两级团组织和残联积极搭建项目资源共享平台,争取和整合政策、资源、经费等向基层倾斜,支持基层助残志愿者骨干培训、示范基地培育和项目实施推广等工作。加强对志愿助残工作常态化运行方面的研究,适时将中国注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引入志愿助残工作,试点推广助残志愿者保障工作。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逐步健全政府、社会、企业共同支持志愿助残工作的保障机制。
  3.加强管理,务求实效。切实抓好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实,把“阳光行动”纳入共青团、残联综合考核之中,形成全市统一规划、各级分层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团市委、市残联主要抓好规划实施、具体推动和管理考核工作,以县级为重点抓好志愿助残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加强分工协作,各地团组织负责志愿助残工作方案制定、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组织实施等工作;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工作基本情况、需求对接、志愿者有关技能培训、阵地开放、必要条件保障等工作。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公共传媒的主导作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通过公益广告、典型推广、项目征集等方式大力宣传“阳光行动”活动品牌,提高社会公众对志愿助残行动的关注度,加强对高校、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动员,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推动“阳光行动”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单位实施的“阳光行动”有关情况(文字、图片等资料),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及时报团市委志工部、市残联组联部。
      团市委联系人:马健骁  
      联系电话:0375-2666803   
      电子邮箱:pdstswxcb@163.com   
      市残联联系人: 高秋法  
      联系电话:0375-7666128  
      电子邮箱:pdsclzlb@163.com
  
      附:1.平顶山市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4年平顶山市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目标任务#p#分页标题#e#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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