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青字〔2015〕14号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在市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团省委十三届十次会议精神,围绕党政工作大局,以共青团青春点亮行动为统揽,以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青年就业创业、青年志愿服务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组织。为鼓励先进,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不断开创新常态下我市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决定:授予平顶山市教育学院团委等50个团委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宝丰县农业局团支部等60个团支部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郭校军等80名同志平顶山市“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戚紫菱等70名同志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市各级团组织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按照市委“三张图”总体设计,树立标杆、凝心聚力、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为持续推进我市“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2、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3、平顶山市优秀团干部名单
4、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2015年4月28日#p#分页标题#e#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