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发挥青年文明号在提高青年职工素质、加强职业文明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青年先进群体为我市实现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决定联合开展评选2016-2017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和考核2015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2016-2017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一)评选范围
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评选范围: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1年以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集体。平顶山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范围:全市范围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70个,平顶山市岗位能手90名。
(三)评选条件
1、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
(1)参评集体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青文字[2016]1号)的相关要求, 在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效益等方面表现优良, 在本行业、本辖区有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2)参评集体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
(3)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生动有形,创建成效明显,创建集体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弘扬文明新风,社会反响良好。
(4)申报单位青年集体积极参与所在街道的区域化团建工作。
2、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知识,技
能水平在本单位处于领先地位。
(3)工作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
务,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积极带领青年学技术、练本领。(4)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拥有创新成果,
为本单位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
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6)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
(7)曾当选过市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的,本次不再参评。
二、考核2015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
(一)考核内容
依据《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结合推行“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青年文明号信用评议”等文明从业、服务社会的有关要求,对现有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检查考核。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发挥了示范作用,并被本行业评为先进单位或确定为示范单位;
2、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年度创建目标、标准和措施;
3、是否开展了“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青年文明号信用评议”等活动;
4、是否以“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为纽带,经常性地开展以便民利民、优质服务为内容的上门服务活动或其它切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5、是否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了激励、约束并举的运行机制,确定了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
6、是否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创建)牌匾,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标牌,张贴青年文明号服务标准,并公布监督和投诉电话;
7、是否受到本单位及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党政部门的表彰、奖励;
8、成员中是否有违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9、是否有被群众投诉或新闻曝光的现象发生。
(二)考核形式
对2015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的考核认定,由市“双争”活动组委会组织实施,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组委会组织有关单位团干部组成检查组在各单位进行互检,组委会进行抽查。检查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集中明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收集群众意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考核结果作为能否继续认定为2016-2017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和推荐参评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主要依据。对经检查考核符合标准的进行重新认定,对创建意识不强,不符合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标准的,应予以淘汰,并进行摘牌,并在相应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制订科学规范的遴选申报方案,从严从优推荐。要兼顾不同行业系统和区域的工作实际,体现广泛性、把握平衡度。要注重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示范效应、贡献大小和青年岗位能手的政治表现和实际业绩,全面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
(二)规范组织程序,逐级考核申报。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审核、推荐。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通过实地考察、征询意见、查阅台帐等途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拟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拟推荐对象为企业的,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计生、审计等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推荐、审核、评选等各个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新推荐申报的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原则上为2个,青年岗位能手2名。新推荐申报的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青年岗位能手,要认真填写《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平顶山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企业征求意见表》、公示材料,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对经考核符合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标准的青年集体,要认真填写《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重新申报表》(一式3份)。所有材料务必于2018年12月17日前上报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市人社局联系人:王一舒
联系电话:2979995
团市委联系人:余云玄
联系电话:0375—2666810
电子邮箱:
pdsqnfzb@126.com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市政大厦401室
邮政编码:467000
附: 1、2016-2017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平顶山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
4、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重新申报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
6、企业征求意见表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