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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平人社函〔2018〕2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各直属单位人事部门、团委(总支、支部):
    2017年,在市委和团省委领导下,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团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找准定位,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激励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为实现我市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奋斗目标贡献更大力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决定表彰一批2017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领域各战线各系统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团市委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
    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团组织。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2017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50名、“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50名、“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40个、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4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
    (6)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截至2018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三)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7)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四)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团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的地方和单位,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在偏远地区、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的候选人和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团组织的候选人和单位。各县(市、区)团委限报2名“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2名“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2个“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和2个“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限报1名“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1名“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和1个“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对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要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团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5、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2000字以内),于4月10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人选考察表、汇总表等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报团市委组织部。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一舒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科        
            蔡淑锦  团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2666801
    电子邮箱:pdstwzzb@126.com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大厦402室

    附件:
     1、2017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7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7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17年度“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17年度“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选考察表
     7、汇总表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2018年3月10日


 
    附件1:2017年度“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王景育  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副组长:宋民  市公务员局局长
                    刘海亮  团市委副书记
            成员:徐秋革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科科长
                  宋俊昌  团市委组织部部长
            办公室成员:
                主任:宋俊昌(兼)
                成员:王一舒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科副主任科员
                      蔡淑锦  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附件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