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团市委副书记刘海亮参加郏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流动心理健康服务站”启动仪式

    为拓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内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郏县检察院结合近年来办案实际,探索成立了全市检察机关首个“流动心理健康服务站”,并于12月2日上午,在该县新城学校举行了启动仪式。团市委副书记刘海亮及平顶山市关工委、市检察院、市妇联、市教育局、郏县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和郏县县委副书记郭东晓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郏县检察院结合办案,适时进行心理干预,提升犯罪预防和案后感化水平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何欣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流动心理健康服务站”的设立,对于推动工作对象由点到面,工作方法由惩到教,工作格局由散到聚具有积极作用,是未成年人法制心理教育和社会化犯罪预防矫正的一个新平台。
    据了解,本次“流动心理健康服务站”的启动,也是郏县检察院坚持案前预防与案后挽救有机结合,打造“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无缝衔接体系”,在心理服务方面的具体举措。为确保工作实效,该院坚持点面结合,不仅探索在各中心学校建立“流动心理健康服务站”,而且已经在该院设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帮教咨询室”,在该县体育中心与教体局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同时,还从社会各界聘请了43名心理咨询师,组建了心理咨询人才库,通过预约与巡回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今年6月份以来,该院对办理案件中所有涉案未成年人,都进行了及时的心理干预,收到了明显成效。
 
    “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是郏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内容延伸和内涵拓展,形式非常新颖,很有意义。”平顶山市关工委副主任吴晓东对郏县检察院的这一做法予以了高度评价。 
    启动仪式上,各位领导为聘请心理咨询师颁发了聘任证书,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共同参观了郏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同时,还邀请河南省心理协会副会长,郑州大学心理学教授王宇中为新城学校部分师生作了心理专题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