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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市少工委授予李美佳“舍己救人好少年”荣誉称号

      李美佳,女,13岁,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系平顶山市郏县迎宾街小学学生。
      今年2月22日傍晚6时许,平郏公路郏县龙山街道当铺庄路段车流滚滚,突然,两名儿童(李铭博、4岁,李梦灵、3岁)由西向东跑着横穿马路,一辆汽车同时疾驶而来,一场可怕车祸即将发生。在这危急关头,李美佳飞身冲上前,一把将小男孩拉向了公路边,又跑上前去一把抱起了另一名小女孩。就在此时,车祸发生了,李美佳被撞倒在血泊中,怀抱里紧紧护着那名小女孩。两名儿童成功获救,安然无恙,李美佳却至今昏迷不醒。
      李美佳在危险来临之际,心怀他人,英勇无畏,勇于担当,挺身而出,用单薄的身躯救他人于危难之中,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展示了当代鹰城少年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少工委决定,授予李美佳同学“舍己救人好少年”荣誉称号。
      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少先队员和青少年积极向李美佳学习,学习她关爱生命、无私无畏的崇高精神;学习她乐于助人、勇于担当的高尚品质,大力弘扬人间正气,勇做时代先锋。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向李美佳学习活动,引导全市少先队员和青少年学习李美佳同学的优秀品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正气,引领社会新风尚,用高尚的道德行为推动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