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组织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5-09
5月2日下午,市中级法院组织召开“学总书记讲话,作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学玲出席会议。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宣教处长王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朱爱民,共青团平顶山中院委员会书记朱少锋,中院36岁以下青年干警等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中院《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实施方案》,张学玲主任对“一学一做”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一学一做”活动是中院团委为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团,增强青年干警先进性和荣誉感,结合中院实际,决定开展的一次教育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从2017年2月开始,到9月结束,以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实践活动三个方面为重点,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部分青年干警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团的先进性体现不明显,工作有效覆盖面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增强青年干警的“四个意识”,提升中院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会上还下发了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和平顶山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全市法院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出了要求。《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法院共青团和青年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带领广大青年干警发挥出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不断完善党领导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制度,积极完善共青团组织受同级法院党组和上级团组织双重领导机制,扎实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法院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配团干部,积极落实团干部各项待遇,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严格团干部使用管理,并完善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要建立健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保障机制,在公益活动和建设方面,加强经费支持,全力推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