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团委大力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

    2011年12月4日是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本次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青团新华区委组织辖区青年志愿者在鹰城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来福,市政府副市长王宏景及市司法局的领导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会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国焕,区政协副主席王文卿的陪同下视察了活动现场。

    今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能力,新华区组织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区直各单位以展示宣传展板、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大学生普法宣传志愿者、共青团普法宣传志愿者、社区普法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为活动增添了新鲜色彩。当天共有63个单位参加了宣传活动,共展出版面140余块,悬挂横幅60余条,发放宣传页11000余份,解答法咨询300余人次。

    本次法制宣传将突出“六进”,即强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城镇居民的学法用法工作,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学、寓教于乐,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增强法治文化的辐射力和渗透力。